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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01

    中国学子之苦

       调查表明,城市男性更年期已提前到40岁,明显地,城市男性更年期有提前的迹象。

        几天前,这样一则新闻映入我的眼帘。顿时,心里好像有一种被一把利刀当头劈下的感觉,觉得我的青春已流逝过半,但这千金难换的半壁年华到头来又换来了什么呢?答案只有四个字——碌碌无为。至于为何突然有如斯感触的想法,悲从何来?确实无从考究,或许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对人生的感悟,来源于对过往的思考,来源于思想的逐渐成熟......总之,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回首往事,浮光掠影般的过去确实找不到一两处使我毕生难忘的时光,更没有自己引以为傲的一刻,我的半壁年华与大部分中国的同龄人一样,被学习二字完全占据,所谓的生活和快乐也只能绕着书本打转,正如向心运动一样,始终指着圆心。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学习使人永葆青春。但在我们这个国度,学习却成为了人们的桎梏。扪心自问,自己当初走进校园的目的是什么?而后来自己学习又是为了什么?

    孩童时期,每天行走在大街小巷之上,学生的身影使我憧憬着自己即将来临的学习生涯,那时候的我以上学为“长大”的标志,相信大部分的孩童都会与我当时的想法是一致的,大家都盼望上学,期待校园生活,渴望长大。这大概都是我们上学的初衷,然而一切都随着时间而发生了质的改变。刚入学校,周围的事物都是那么的新鲜,日子久了,生活开始变质,每天上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每两个单元一次的测试,以及学期末的期末考试,六年下来的小学学习为了就是最后一次的升学考,然而六年过后还有三年初中,三年初中也是为了三年的高中,最后,三年的高中最终也只是剑指高考。这样小学为初中,初中为高中,高中为大学,由此及彼可以推导出一个定理——中国式的功利教学。生活在这种模式下的我们,少年时期就失去了童真和儿童应有的快乐,周一至周五,埋头苦干,绕着课本团团转,难得的双休日,本以为可以轻松一下放个假,但周六的补习,周日的兴趣班,累得学生根本不愿意放假;一轮紧张而激烈的竞争,小学的日子告一段落,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可是景物虽新,模式依旧,初中与小学只是搬字过纸,没什么两样,如是而已又三个寒暑,经过全市性的选拔,终于进了一所自己满意的高中,可心到处杨梅一样花,不管哪个高中,都是周一至周六正常上课,周日虽是放假,但为了三年后的高考,你不得不报一个针对自己弱势科目的补习班。人生的十二载青春就埋葬在书本之中,真不觉得自己曾几何时做过一件沁人心脾的事。相比外国的教育,小学六年是放任孩子玩乐的时期,让孩子从玩耍明白是非,学习初步的知识;因为12至18岁是人思维开发的黄金期,所以高中六年外国更多的是注重对学生思维的启发,培养他们创新义。回头看看我们,十二年了都在“钻研”课本,难怪别人既称赞中国人的基础教育,又蔑视中国人只会照抄照仿(不会创新)。

    古人尚且寒窗苦读十年就考取功名,但现在的中国人废寝忘餐二十载(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至五年、硕士三年、博士两年)到头来不仅得不到别人的肯定,还苦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总的来讲,中国式的教育——一种死板式的失败教育。

    October 26

    中国版的成功法宝

        今天在《读者》看到了一篇文章,其主要内容是简述全球第四大电脑公司的技术总监王其善的发展历程,最后他总结出一个公式:自尊+自信+自强=成功。
        不可否认,“尊、信、强”的确是成功的基石,但这是否是一条万能公式,放诸四海皆准?本人持保留的态度。虽然王其善是中国人,但他的大半经验都是从外企,甚至外国的实践中得出,唯独自尊,是在他16岁的时候因为自身表现恶劣,不受别人尊重,而总结得出的。其它两个其实并不是说它们不重要,只是在我们中国,有一样法宝比它们管用,有了它你不仅可以平步青云,而且可以飞黄腾达,它就是每个中国人都喜欢拉的——“关系”。
        古语云:有钱使得鬼推磨。可是在当今的中国,有钱并不是万能,钱只是帮你走向成功的辅助工具,而“关系”却使你迈向成功。在中国人心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规律:穷则思富,富则思权。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商人虽富,但地位低下,有的朝代更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在高官贵族的眼里,钱更是微不足道,是要他们想要,定会有人为他们送来,而商人为做官的送钱目的只有一个——建立“关系”,正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即使是杀人放火这类天地不容的事,只要你朝中有关系,或许仅仅花费无几就能结案了事,何况只想捞回一官半职,“关系”更是你官场上的通行纸。
        现在的社会,可能“关系”的功效大不如前,但也不是泛泛之辈。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这个“关系”,胎儿时期,如果不是找一间相熟的医院,母亲和婴儿可能会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待遇;孩子长大后,想去一间较好的幼儿园,恐怕只有赞助费也是徒劳,总得托着一层一层关系,找到该幼儿园的院长,赞助费才能显示其价值,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如是而已。十六年的学习生涯,要想一马平川,就得搭建环环相扣的“关系”。竞争激烈的社会,对于毫无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处处步履蹒跚,这是的“关系”就是你求职的敲门砖,而且这块敲门砖往往都是一敲即中;进入了用人单位缠绕着你的便是如何坐稳你的职位,再者就是如何平步青云,这样一来你又不得不与你的领导拉拉关系,有空请请领导吃饭,逢年过节给你的领导同志送个礼,更有甚者拉拢一下你领导的家人,走“家人政策”,为了仕途,你又不得不再一次屈身于“关系”之下。几十年的艰辛,终于挨到了退休,然而在离开单位之前,你必须奔走于人事部门和你的上司之间,办理各种退休手续,“关系”又一次出现在你的眼前。就算人生走到了尽头,盖棺定论之时,如没有一点“关系”总会遇到民政部门的百般刁难。
        如果说大学毕业以后要自主创业,你更是百种“关系”缠身,与政府的关系,与供应商的关系,与客人的关系,与同行之间的关系......
        总之,你只要一天生长在中国,不怕没钱,也不怕没权,就怕你没“关系”。
    October 23

    杀人背后的反思

        10月19日下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后,“汉阴特大杀人案”的被告人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这件造成11死2重伤的特大案件总算有一个了结,虽然11条宝贵的性命已经永远的在这个世间消失,不过凶手最终还是绳之于法,自我安慰地说这相比起一些石沉大海的案件,或者是错杀“凶手”的无头冤案,也算是让死者死得瞑目了。
        然而,我们今天讨论的并不是邱兴华判什么刑,或者是死者在天之灵是否感到安慰,而是针对辩护人在庭上的一段话,一段向法官请求减刑的理由,引发我们对问题的思考。
        在庭上,辩护人以不懂法才杀人为理由,并提出四点直接或间接引起邱兴华杀人的社会原因,作为向法官请求减刑的理据。具体内容如下:辩护律师认为,邱兴华杀人主要原因在于他自身凶残和狭隘的本性,但社会原因也不可忽视。1.邱兴华是山区中较有文化的人,本应过得不错,但因贫穷频频搬家,心理受到伤害。他原来是一个对自己老师深深感激的人,但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够,所以使得邱走向审判台;2.社会处于转型期,纵观案件,邱兴华性格孤僻,但是社会没有给他释放的方法;3.我们的公民道德教育不够全面,所以使邱兴华不懂法、不知法,才使他犯下杀人的罪行;4.对迷信的管理不健全,使迷信状况十分嚣张,邱兴华受迷信指使而犯罪,应该减轻刑罚。以上的四个观点,不多不少的反映了现在社会的缺陷,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党中央应给严肃地正视这些问题。
        首先,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说,造成犯罪的两大因素是:一,社会因素;二,个人因素,其中个人的心理因素大部分是受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的贫富分化,最终只会加剧社会矛盾,富人越富穷人越穷,使那部分处于社会下层的人深感社会之不公,作出反社会的行为。相关数据显示,中国七成的财富掌握在230万人手中,两极分化指数达到0.75(0.5以下是安全值,1.0为极限值),这一切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成功的,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相当严重。乘改革开放之风,一部分农民成了显赫一时的“暴发户”他们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有了钱往往只会挥霍,不会进行再投资,或者保值投资,因此分化从那时开始向两极拉开。进入九十年代,国有资产改革、国家机构自主办业一时闹得红红火火,一大批国有企业低价变卖,就连军队也搞起生意来,本钱就是国家的国防开支,这样一来,很多原来一个月只拿一千、几百元工资的厂长摇身一变成为身家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集团公司老总,他们以低价收购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正所谓公家的钱亏了,私人的袋胀了”。这还不是重点所在,最主要的是工人们的待遇没发生实质的变化,而原来与他们待遇相差不远的企业干部们却一之时间像泡了水的面包,一般的工人尽管如何努力的加班加点,他们的月薪也只不过1000至2000元,但那些干部们只坐在那里,签几个字却拿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年薪,企业利润的创造者食不果腹,领导者肚满肠肥,贫富悬殊何等深远,工人与领导者之间的矛盾由此而来(确实有点“资”字味,不过穿着“社”字的衣裳罢了)。
        其次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一般劳动者的薪酬比例严重失衡,在广州一个街道办事员的工资也有两三千块一个月(不计各种名义的奖金),街道办的主任更享受处级待遇,更不用说区(县)、市一级的机关工作人员了,倘若不是为何每年的公务员招考都万人空巷,今年上半年的招考竟然出现两万人竞争20个岗位的小插曲。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无论地位还是薪酬都低人一级,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上等铁观音的却高薪后禄。可能有人会说,人家外国也是这样啊。但是你又是否有想过外国的总裁、主管、CEO都是高学历,经验丰富的人才,他们的一套管理模式,或企业运作方案就可以为企业带来上亿的利润,试问中国的国企尤其是转型的国企有这样的人才吗?外国的政府机关是高薪养廉,而中国的芸芸公务员之中又有多少是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去牟取利益呢?有一点最看不过眼的是,广州市内所有医院的计价收费处都有“老人、干部有优先”的字样。中国人向来都有尊老爱幼的美德,让一下老人,无可非议,但凭什么去让干部啊?他们看病用的是记账单,医药费全部算在人民头上了,就连排队也要站在人民前面吗?
        再次,中国社会之中除了纵向出现等级差别以外,横向也不见公平,就拿交通意外的赔偿问题来讲,以被害人所住的地方的生活生平作为赔偿的标准,也就是说一个农民遇到车祸与一个城市的居民遇到车祸所获得的赔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数,难道这就是孔子所说的“贵贱有序”吗?党中央不断地强调要构建“和谐社会”,但又有哪些政策是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工薪阶层着想的?社会的弱势群体总是彷徨无助,遇到问题投诉无门;努力赚钱,到头来全部用来解决“三座大山”——住房、医疗、教育。这又怎么使公民安分守己呢?
        当一个人对社会产生极度的不满时,随之恶由心生,犯罪从此开始,所以很多犯罪都是肇事者被逼上绝路,社会的不平才是真正的元凶。试问一个人,付出多少收获多少,三餐温饱之余还有一点钱买他喜欢的东西,在社会上得到别人的尊重,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歧视,没有了官僚主义,上位的体恤人民,想民之所想,尽量缩小上下之间的不平等与差别,社会上还有着么多人犯罪吗?
        中国的人民都是纯朴的,善良的,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揭竿而起,以社会因素作为杀人的理由明显不恰当,因为在中国国内受社会压力的人何只十亿,如果人人都以此为减刑的借口,那国家法律的威严就会动摇,届时国将不国。然而社会矛盾又是造成犯罪率高居不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使国家长治久安,非缓和社会矛盾,缩小社会差别不可也!
           

      
     
    October 19

    不一般的主席

        今天一打开新闻,头版头条的报道是:王光美因病逝世,享年85岁。
        这一消息,不禁的使我缅怀起早已离我们而去的一代伟人、新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王光美是刘少奇的夫人)。虽然我生长在八十年代中期,根本没见过刘少奇主席,当时的社会不多不少的还受点文革遗风的影响,对刘主席的评论也不多,但在我第一次看到刘主席的照片的时候(那时的我还不知他的来头),心里不由地萌生出一种亲切和敬重之情,尤其是他那把雪白的头发,使我感受到他的那份慈祥与和蔼(全是我的第一感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掌握到中国近代史的知识也不断的增多,对刘少奇的了解也越发深刻,接着我翻阅了《刘少奇传》的部著作,内心为之颤动,一代忠臣,国家的肱骨大梁,最后却背负着汉奸、人民工贼的骂名含冤离去。上天是何等的不公,当时的党中央是何等的黑暗和昏庸,人民是何等的愚昧无知。
        所谓打江山易,守江山难,中国人民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抗争,终于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同志功不可没,讲到打仗写诗毛主席的确是老行尊,可是不得不承认的是他对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确实欠缺了灵敏的嗅觉,经常以苏联的《经济学教科书》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不可否认,开国初期,计划经济对国内经济恢复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终究苏联归苏联,中国是中国,两国的历史和经济基础存在很大的差异,照搬照抄,只是死路一条。当时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先知先觉,提出了“以供求关系拉动生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方针,其实这些改革不就是今天中国所走的路吗?不过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里,这种今天看来正确的路却被判为“走资路”,而且开始被毛主席误认为是存心与他作对,但是刘少奇出于对毛主席的忠诚和认为其目光之远非己能及,于是他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和争论,而是做自我批评和自我反省,认真研读《经济学教科书》。现在看来,刘少奇的做法的确有点愚忠中的味道,明明自己是正确的也不去坚持,不过细想一下当时那种“为毛独尊”的社会,他的做法也是可以谅解的。但是事情并没有随着刘少奇的反省而告一段落,中共八大以后,其在中央的地位从原来的第二狂跌到第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头衔也日益变得徒有虚名。
        “反右倾斗争”、“大跃进”、“人民公社”、“庐山会议”等一连串运动使“左”倾思想在党中央日渐旺盛,刘少奇那顶“走资派”的帽子也越戴越高,刘毛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1966年,由毛泽东亲自批写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在北大张贴,其矛头直指刘少奇和邓小平两位党内公认的“走资派”,一场持续十年之久,血雨腥风的文革就此爆发。从那时起刘少奇变得沉默寡言,国家的政事也开始不经他的手,他更多的是坐在家里看书,继续研究《经济学教科书》。1967年的一天,刘少奇被一群冲进中南海的红卫兵抓到街上公开批斗,那时候刘少奇手执着一本54年宪法,义正言辞的对红卫兵说:“我是人民选出来的国家主席,你们凭什么抓我。”现在拿上一部宪法也并不管用,更何况那时无法无天的时代?红卫兵更是老毛的亲兵,难道他们会怕你一个“国家主席”?这样一抓,刘少奇就没出来了,据了解,他在狱里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还被四人帮强加上汉奸、人民工贼,永远开除党籍。
        1969年的一天,狱里传来了刘少奇的死讯,据法医的验尸报告说,刘少奇死时满肚子都是沙,面黄骨瘦。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竟然最后如此下场,天道何在?
        
     
    October 18

    不一样的“police”

        "police",根据英汉词典的解释应该翻译为“警察”或者“警方”,这是全球通用,也是比较为世人接受的通译,唯独中国,把"police"一次很博学的翻译为“公安”,其意为“维护公共安全”。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线。”说就这么说,公安之位何其重要,但它们又真正的做到维护公共安全了吗?
        在文革时期,公安机关被取消了,替之以“革命委员会”。那时的“革命委员会”可说是权倾天下(集公、检、法于一身),由于各部法律在文革期间都遭到了践踏和破坏,革命委员会说的就是法律,它说你偷了一斤面粉要枪毙你就得枪毙。那时候的中国人就像生活在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战战兢兢。1976年,本以为“四人帮”被推翻了,人民终于能过上好日子,可是重新建立的公安机关却继承了“革命委员会”的“优良传统”,虽然没它们那么无法无天,但权力之大,执法之黑暗,非法院和检察院所能比拟。因为法院没有独立办案权,案件的调查以及司法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全赖于公安机关,而检察院虽有独立办案权,但人力物力远远不如公安机关,所以检、法皆以公马首是瞻。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办案完全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暴力执法,侵犯公民人身权的事情比比皆是,而法院、检察院又因为有求于它从而息事宁人。更有一段时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成为了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最高纲领。为了破案,刑讯逼供、体罚、严刑拷打甚至是捏造口供(佘祥林案的那份“杀人计划图”就是当地公安捏造的)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常便饭,这些年来,真的不知有多少冤假错案,不知有多少人头是杀得不明不白的,不知有多少罪犯还逍遥法外。公安机关应记“首功”啊!
        随着中国法律的逐步完善,公安办案的确较以往有了进步,但腐败、高高在上的风气依旧明显,“公安”永远是凌驾在人民头上的一种职业,出入开着台“粤O”汽车,比保时捷911还威风,直来直往管它个红灯还是单行线,只有它走不到,没它不敢走,又或者突然间开一下警报,驱赶一下它前面的车辆;来广州的人们都很清楚,只要你要去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办证件,走三四次算你走远,走五六次也不算倒霉,走七八次还算正常,这就是人民的好警察了;据说,公安机关办案还是有等级之分的,一般盗窃或伤人立了案就了事,伤势严重的就草草查一下,只有出了命案才真正立案调查(民间流传,不过空穴来风)。小事都做成这样,更不用说他们在办案期间有多少程序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
        本来做公安的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它们与生俱来的职责,但是翻开报纸,往往第一二版准会看到XX地方选优秀民警,XX地方民警日以继夜的工作,却从来没看见过报纸赞扬工人们辛勤劳动,商家们慷慨捐税的报道,更可笑的是一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击伤了一名拘捕并意图袭警的歹徒竟然成为了报纸的头版头条,该名警察还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表扬以及送上表扬金。这究竟是何种道理啊?公民受到生命危险是况且可以正当防卫,何况一名警察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律允许,反而不做是不作为犯罪),真是用得着传媒劳师动众?上级领导“关怀备至”吗?倘若在广州街头做一个民意调查,警察的民望肯定声名狼藉,传媒们这一篇篇的报道反而使我觉得政府有意为公安挽回名声(纯粹个人意见)。
       
    October 10

    天掉下来的财物你如何对待?

         今天在《读者》上读到一篇文章,里面说到在印度有一个村庄,村庄外面的公路坑坑洼洼十分难走,经过的货车都会因路车颠簸而把一部分车上的货物抛到车外,当地的村民发现这一天掉下来的“馅饼”于是自发整天在公路旁等候,准备随时接收这一上天的恩赐。日子长了,村民们不满足于这一丁点抛出的货物,他们决定把公路挖得烂,若车子开得慢的干脆就冲上去抢。由于他们都是“地头蛇”抢完后散得飞快,脏物那到后村民又懂得帮它们换包装,因此当地警察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一筹莫展。
         看完这篇文章,使我感触良多。不久前,新闻记者拍摄到了这样一幕:一台满载鲜橙的大货车在从化到广州的路上遇到车祸,车子撞毁了,橙散得一地都是,司机头破血流躺在路边等待救援。说时迟那时快,可能是附近的村民听到消息吧,一群群人从四面八方拥到事故现场,本以为他们是冲着受伤的司机而来的,谁料他们个个都只会弯身去捡橙子,有的用上衣兜着,有的拿袋子去装,更离谱的是竟然有些人推着手推车来捡,而躺在路边的司机竟没有一人过去照料,等到警察来了才把司机送到医院。还有一桩类似的事件,一台装着方便面的大货车在过桥是失控撞破桥栏掉进河里,幸好司机没事,自行爬出车外,但一百多箱方便面全部落到河里,灵敏的村民闻讯而至,有的在岸上用竹竿挑,有的干脆跃进河去捞,更令我吃惊的是一个村民竟开了台打捞船过来肆掠河面,死里逃生的司机在一旁无论怎么阻止,也只能徒劳。
         这就是现代人吗?就是现代的中国人吗?古人尚且懂得路不拾遗,这些村民不仅拾遗,简直跟“抢”没两样,差别只在于“抢”得金额少无法入罪罢了。